是鑽石,到哪里都會發光。
也許這句話是俗了點,但卻是真理。
而Michael Jackson的才華及他的身上的種種優點就像是一顆皇家巨鑽一樣光芒四射直逼人眼。也是我的形容是俗氣了點,但,這是事實。
很多流行歌手就如過眼雲煙,紅及一時後再過個幾年可能很多人連他的名字都沒聽說過了。而Michael卻是個特例。他從60年代開始出道在70年代嶄露頭角,到80年代風卷全球。直到90年代仍然是世人追捧的巨星的他順便又創造了一系列的世界記錄。如今30多年過去了,在21世紀初期,他仍然能成為公眾的焦點——盡管這次不是他的作品,而是讓世人嘩然讓歌迷心痛的案件。盡管許多媒體都極沒良心的稱他為過氣天王,但孰不知就是這“過氣”天王的料一直都在“幫”他們賺鈔票,而且是從80年代一直賺到現在。而和他同年代的很多著名歌手現在恐怕也沒具有他那麼大的影響力,也沒具有他那麼大的商業價值——因為他,Michael Jackson,早就成了傳奇的符號,他的作品即便是很多人不願意承認,但也早成了不朽的作品,他的才華、他的成就、他的創新,到現在還沒有一位歌手能夠超越。
我認識很多歌迷大都是從小就很喜歡他的,或是聽了他的歌看了他的MTV才開始喜歡他的。但另我吃驚的是很多歌迷朋友是在他這次案子出來之後才喜歡他的,並且是狂熱的喜愛。最初喜歡他的理由連他們自己都說不清楚。我想,這就是偉大人物吸引人之處吧?
有一次我在網上碰到一個十多歲的妹妹,她非常地愛Michael,當我說我的迷齡已經快10年了,她非常的吃驚與羨慕。於是我就問她是從什麼時候喜歡Michael的,她說不過才2年多。而且還告訴我她是在2002年看那些鋪天蓋地的八卦新聞時,發現了Michael被指控猥褻兒童的一些新聞——她說:當我看到Michael的時候,不知道為什麼,我的直覺就告訴我,這個人是清白的。為什麼他會被指控呢?我非常的好奇,也非常的忿忿不平,就開始關注有關他的事情和他的作品。後來發現他竟然是這麼偉大個人物!我便開始著迷於他了!真的,我相信他是清白的,因為我的直覺很靈的!
雖然直覺不直覺的顯的很孩子氣,但聽了這些話,我真的被感動了!在這樣個物質橫生的世界中還有這樣可愛的孩子;並且能在各式各樣口水流行樂中辨別的出真正偉大作品,真是讓人欣慰。並且,我也一直都相信Micheal是清白的。在八卦新聞漫天飛的現在還能不為其所動搖的人也非常難能可貴。我不知道現在的年輕人喜歡的是什麼樣的音樂,但對與我來說只要好聽的音樂我能夠去喜歡它。可是,現在大部分的流行樂卻讓我難以擇選:如今的MTV臺大部分都被嘻哈或是充滿情色篇幅的歌曲與MTV所充斥,我甚至不免覺得有點悲哀。這些不是我想要的,這些不是我想聽的。誠然,許多歌手做到了娛樂大眾,但他們卻沒把自己的作品變為藝術品,而這些娛樂大眾的作品遲早會被時代的大風吹散,留下來發光的,才是不朽的藝術品。
最讓人吃驚的事情是發生在上個月。
一天,我收到了封陌生的電子郵件,是一位看過我文章的女士發給我的。她如今在法國攻讀博士,並且絕對是位Micheal的狂熱歌迷。異鄉共遇知己,讓我興奮不已。於是我們之間的聯系就比較頻繁了。
從她那裏得知,她從小都是受著正統的中國教育,並且喜愛民歌。從小到大從來都沒有崇拜過什麼明星偶像,磁帶CD之類的東西也很少購買。這麼一來,她勾起我極大的好奇心,是什麼讓這樣的她如此喜愛Michael呢?
而結果估計讓任何人都會跌破眼鏡!
她之所以喜歡上了Michael竟然是源於看過那個臭名昭著的記錄片——《和Michael Jackson一起生活》!
2003年,在法國的電視臺曾經播放過這部掀起了浩然大波的片子。而她就是碰巧看了它。她告訴我,當時她並不知道Michael是個多麼了不起的人物(名字聽到是聽說過,但認為充其量只是名歌手罷了)但是她卻被這樣個記錄片給深深吸引。吸引她的不是它裏面的引起群眾好奇心的負面內容,而是Michael他本人。盡管Martin Bashir想極力扭曲一些事實,想用媒體的力量來改變大眾的一些觀念,可是Michael他個人的魅力與藝術才華無論怎麼樣都遮掩不了。
聽了她的敘述,我的心裏不僅僅是感動了,不知道如果Michael知道這樣的情況會是什麼反應?對於Martin Bashir來講算不算是中諷刺呢?
盡管風波不斷,並且現在大多數輿論界一邊倒的試圖用口水把Michael埋掉。可是他憑著身上的王者氣勢,憑著非凡的傑作,仍然贏得了許多人的喜愛。並且他的FANS,幾十年來,無論發生了什麼樣的事情,都一如既往的支持他,熱愛他。因為不論那些不懷好意的人怎麼樣去污蔑Michael的人格,可是卻永遠掩埋不了他不朽的作品,永遠遮掩不了Michael身上的魅力。因為Michael身上的光芒永遠是不可磨滅的。
Michael,上帝永遠保佑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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