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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06

rednight說MJ--MJ的唱功(invincible專輯)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26d644e0100f1hn.html


 
2009-10-09  

這竟然是一張舞曲為主的專輯。

  Quincy Jones的風格一貫是細膩豐厚,華麗優美,注重旋律。他和MJ做的這些音樂用“精雕細刻”來形容一點也不過分。再加上MJ本身是一個追求完美的人,所以在與Quincy合作過以後的歲月裡,繼承發揚了精雕細刻的製作工藝,即使做一張舞曲專輯也不例外。

  MJ有足夠理由要做一張舞曲專輯。從藝術的角度來看,為一個舞者量身定做舞曲專輯是再正確不過的事情。在此之前的兩張新專輯<<dangerous>>和<<history>>風格都比較雜,混合了各種類型的音樂。我們可以看作MJ在嘗試新的風格。但是最後他還是決定回到單純的舞曲上來,就像他從Motown起步時一樣。

  其次是從商業角度考慮,舞曲和情歌是最有可能取得商業成績的。2001年推出這個專輯時,MP3已經席捲而來,潮人的手提包裡不再有Discman,而改放MP3播放機。年輕的一代不再逛唱片店,而是直接在網上搜索下載。靠精確市場分析和包裝製造超級偶像然後主導時常的時代正在成為過去。唱片工業面臨嚴峻挑戰。這對音樂的創造可能不是壞事,我們正在走向反璞歸真的年代。但是對曾經有過單張唱片的巨大銷量的MJ來說,銷量、榜單是一種尊嚴。他不會不考慮市場和商業。在這種環境下,舞曲相對有著固定的消費群體和消費場所,所以是商業上比較安全的操作。

  這是一張精工細作的專輯。1969年Motown製作Jackson 5的第一張單曲<<I want you back>>的直接成本是1萬美元,是Motown平均製作費用的5倍。2001年<<invincible>>的總製作費用好像報導是3000萬美元,平均到這16首歌上每首將近200萬美元,幾乎一首歌就足夠人家做一張專輯了。Motown在Jackson 5上大賺了一筆。而Sony在這張專輯本身的銷售上應該是虧本的。

 然而,撇開商業利益不談,這卻是我聽過的唱功最好的舞曲專輯。
  以我個人的看法,作為配樂、演唱和歌詞的混合產物的歌曲有兩種主要類型:一種是以人聲表達的歌詞作為主體,其他都是輔助部分,目的是為了襯托歌詞。用這種方法創作的歌曲,只要涉及的演唱技巧不太複雜,而且旋律動聽的話,很容易流傳。大多數的傳統民歌和現代流行歌曲都屬於這個類型(比如網路歌曲<<兩隻蝴蝶>>之類)。另一種方法,是把人聲、配樂融為一體,成為一個藝術表現的總體。這個時候,歌詞可以保持獨立的含義,也可能沒有含義,僅僅是一種節奏、韻律和音響的媒介。比如某些傳統民歌中疊句的部分(比如取自臺灣高山族民歌的<<Enigma>>的段落),某些先鋒派的爵士歌曲或者現代藝術歌曲作品。在流行歌曲中採用後一種方法的典型例子就是MJ和周傑倫的歌曲。

  MJ很早就開始了把自己的嗓音當作樂器的嘗試。比如<<bad>>,這首歌的歌詞是如此隱晦,對著歌詞表來看也挺不容易跟上他的演唱。但是即使你完全不懂得英語,也可以欣賞這首歌。在主歌部分,MJ的歌聲在低沉的貝司上句句敲擊,就好像越野車在沙石路上反復碾過。那種奇妙的感覺,就好像他的嗓音也是一種樂器,可以發出介乎於粗曠的貝司和秀麗的絃樂器之間的特殊的音響。歌詞的發音和節奏重疊在歌詞的旋律上,似乎給音樂增加了一個新的維度,使它聽上去豐富飽滿。至於他唱的歌詞究竟是什麼意思,已經不再重要了。

  正因為有這種方法,所以有人常常提到MJ的歌曲裡有爵士樂的成分。對於<<bad>>這樣的專輯,直接聽歌曲的旋律本身的話很難體會到這種成分。但是這種方法的確又像某些爵士樂的演繹。

  這種演唱方法在<<invincible>>裡得到了完美的發揮。<<invincible>>是一張舞曲為主的專輯。通常在舞曲的歌詞比較簡單,演唱中使用的技巧以強調節奏為主。歌詞通常緊密配合音樂的旋律和節奏。但MJ卻揉捏著歌詞,把他們變換成適合音樂旋律和節奏和音效。他有時拆分,有時重組,變幻莫測,有如五彩繽紛的萬花筒。

  例如,<<heartbreaker>>是一首典型的金屬色調的Rave舞曲。副歌部分唱道
That girl I can't take her
Should have known she was a heartbreaker。
  這是兩句對仗均衡、句尾押韻的歌詞。但是配副歌的兩句音樂卻是前一句音符少,後一句音符多,儘管兩句長度是一樣的。換了別的歌手,可能直接唱成對稱的兩句,或者要求製作人把後一句的歌詞改短。而MJ的演繹是這樣的
THAT (girl I) CAN(’t) TAKE her
ShoulD-(h)Ave (known) she was a (heart) BREAKer
    上述括弧中是省略的歌詞,小寫是非重音的音節,大寫的是強化的重音音節,連接子是重組的音節。兩句平整熨貼的歌詞就這樣跳動起來,天衣無縫地鑲嵌進跳動的樂曲裡。
  又比如這張專輯的標題歌曲<<invincible>>,是一首Swing舞曲,其中主歌和副歌的區分不是很明顯。歌中反復唱過這樣4句歌詞:
(A1)So why ain't you feelin' me?
(B)she's invincible
(A2)But I can do anything
(B)she's invincible
(A3)Even when I beg and plead
(B)she' invincible
(A4)Girl won't give in to me
(B)she's invincible

    MJ對於這段歌詞的處理很有意思。對於A1-A4這4句不同的歌詞,他延續唱主歌的手法,用真聲來唱,而且吐字很清楚。對於重複4次的這4句“She’s invincible”,他則採用唱副歌的手法,像是用氣聲在唱。按照標準的英語語法,”she is invicinble”這一句話應該有6個母音音節。而在歌曲中,MJ把歌詞演繹成“SHE sa (in)VINciBLE”,隱藏了一個,弱化了2個,突出了剩下的3個。為了把3個音節填滿4拍,MJ在”invinci”和“ble”當中停頓了一拍,把一個單詞拆成兩半。如果以破折號和X代表停頓,組合在上述歌詞中,可以表示成:“SHE sa (in)VINci—X--BLE”。於是這句歌詞完美地轉變成了MJ迷人的嗓音演奏的樂句,與強烈的搖擺節奏相配,似乎要把每一個還勉強坐著的人從椅子上拔起來拉進舞池。

  這裡只是舉了一些例子。這張有16首歌的超長專輯中,類似的例子數不勝數。
  回想在Motown的時代,在錄製<<I want you back>>之前,Motown的演唱指導總是驚歎於MJ對音高、音準和演唱情感的渾然天成的把握,但一聽他發音吐字就抓狂。他常常會把一些非重音的單詞結尾模糊掉,當他一邊唱歌一邊跳舞時這一點更明顯。他們花了幾個星期的時間,一句一句地教正MJ唱的<<I want you back>>的歌詞。這首歌據說錄了20多遍,在60年代是極端奢侈的做法。在Motown年代,MJ的演唱吐字非常清楚,中規中矩,絕無差錯,但也不被允許逾越。很難想像如果他終身都在Motown的這種體系下,是否還會有他後來那些精彩的歌曲。
 
 在<<invincible>>這張專輯中,假聲的運用再次大量出現。MJ的假聲是讓人驚歎的:不但音調高,而且著力均勻而穩定,更驚人的是可以無縫地在真聲和假聲之間銜接,沒有唱破的地方(我的印象中,MJ的錄音室作品裡只有一個唱破的地方,就是<<off the wall>>專輯B面的<<she is out of my life>>的最後一句“life”,原因是他哭了,而且每次唱到這首歌都要哭,所以Quincy Jones就讓這一句留在那裡了)。他對假聲控制自如,用假聲也可以表現感情的起伏。這是天賦和刻苦訓練共同打造的超級樂器。

  <<off the way>>專輯中,就有一首歌<<don’t stop till you get enough>>,幾乎從頭到尾全部是用假聲來演唱的。<<Thriller>>中的<<got me working day and night>>也大段地採用了假聲。但到了<<bad>>專輯,好像只有<<speed demon>>的一段副歌用了假聲。<<bad>>也是MJ最偏硬搖滾的一張專輯。在<<dangerous>>和<<history>>中假聲似乎不見了。還好到了<<invincible>>它又回來了。

  在專輯的第一首歌<<unbreakable>>中,整段的副歌都是用假聲演唱的。而且這段演唱雖然是副歌,聽上去卻較少有合成音效的效果,似乎就是單純的一個唱段。別的歌手會需要合成音效來區分主歌與副歌的音質、音色,MJ只要用他獨特的假聲就可以了。

  在<<butterflies>>中,主歌的音調逐漸升高,緩慢過渡到副歌。MJ也輕鬆地從真聲轉換成假聲,一路唱了上去。這首歌的旋律非常特別,節奏和速度介於R&B舞曲與民謠之間,樂句轉換的時候象爬小山坡一樣,在每個音階平臺上原地踏上幾步,再一點點向上爬。如果處理得不好的話聽上去會顯得單調。MJ迷人的假聲混和著氣聲的唱法,如泣如訴,欲予欲求,在旋律盤旋的中遊刃有餘,越升越高,把人帶入欲仙欲死的夢幻般的境地。

  而在<<speechless>>的前半段中,快速從真聲無縫地轉換到假聲的運用也很優秀。他是如此自信,演唱技巧如此純熟,音質如此優美,所以大膽乾脆地在這一段用了清唱。在高檔音響的支援下,CD的音響還原度大大高於卡帶和膠木唱片。歌手用CD錄下清唱,就好像模特穿上最低胸的無背禮服,外帶挽起高高的髮髻,最大限度地露出自己的肩背的皮膚。如果有任何瑕疵,都可以被放到很大。我曾經把CD放到極大音量,反復聽他這一段清唱,他清銳的假聲毫無瑕疵,音調上升的過程平滑柔潤如美玉。

  <<whatever happens>>是一首倫巴節奏的歌曲,既有很低的樂句(“whatever, whatever, whatever”),也有哀求般的假聲唱的高音樂句(“whatever happens, don’t let go of my hand”)。
<<heaven can wait>>是一首帶有爵士韻味的R&B舞曲,它的副歌的音調也很高,但聽上去似乎是用真聲唱的。就像他在<<dirty Diana>>中的高音區的演唱。

  MJ的真聲唱高了以後有點“沙”,如同天鵝絨的質地;而假聲非常醇,在高音區具有金屬的質地。他既可以在高聲部唱假聲,也可以在較低的樂句中唱假聲。前者很常見,也很好理解,因為大多數人的假聲都可以比真聲唱得更高一些。而後者主要用在他需要轉換聲音質的時候,他的中音區的假聲非常醇美,比如他中年以後某次在片段表演中唱的<<we are the world>>。(不知道是哪一年,知道的朋友請提醒我一下)。
這張專輯中還有不少民謠歌曲,例如<<you are my life>>、<<don’t walk away>>、<<cry>>。MJ的演繹相當深情。

  另一首有趣的也引發了很多討論的歌,是<<2000 watts>>。有人說這首歌的歌詞暗示了什麼什麼,但是聽聽他的演唱吧。他故意用低聲在唱,唱得十分一本正經,就像端端正正地坐著的一個人,沒有一點令人想入非非的姿態。
  因為大家平時只注意他的高音,聽到這首歌難免有猜想,甚至爭論這是不是他的原唱,或者是不是電腦處理過的聲音。我個人認為著只是演唱技巧。他聲線較高,但也可以唱低音。在低音部分的音色也一樣富有質感,並且力度控制從容。從<<off the wall>>中就可以聽得出來。這首歌只不過把低音唱得長了一點。
<<invincible>>是一張需要仔細去聽、多聽幾遍才能品味其妙處的專輯。儘管我狂愛它,但是當年滾石雜誌對它可是相當不客氣。既指責MJ在歌詞創作上沉湎於個人世界,寫的東西不是MJ式的俗套就是不知所云,又指責MJ在民謠上面消磨時間,拖遝了整張專輯的時間,批評他無法再現<<thriller>>那樣令人激動的耳目一新的作品。他們勉強給這張唱片打了三星的評價。

  滾石雜誌廣為人知的一個特點是堅持60年代的價值觀念,儘管時光的車輪已經前進了40多年,滾石仍然傾向於一個60年代的思考型的知識份子,偏好反叛的搖滾和民謠,敘述人生、歷史、社會、反戰等方面的題材,Bob Dylen、Beatles、Pink Floyd這樣的歌手和樂隊,而對流行音樂、舞曲、情歌以及“偶像型”的歌手比較苛刻。
  回看滾石以及其他一些音樂評論員當時對MJ的評價,就可以知道MJ做人有多難。
  他改唱舞曲和慢歌以求創新,樂評人說他江郎才盡,在俗套中浪費時間;
  他繼續寫作、演唱和製作那些具有顯著MJ風格的音樂(比如類似<<Billie Jean>>的對女性的恐懼的題材,類似<<beat it>>的搖滾風的節奏),樂評人又說他江郎才盡,只能炒冷飯;
  他的歌詞中有一些比較私人的內容(比如<<privacy>>中的“paparazzi, get away from me”, <<unbreakable>>中的” And with all that I've been through, I'm still around”),樂評人仍然說他江郎才盡,把自己封閉起來,跳不出個人的圈子;

  他在歌詞中寫到其他的內容,比如對更廣以上的愛,和對孩子的愛(<<speechless>>, <<lost children>>),樂評人還是要說他江郎才盡,寫些空洞的東西,還不如挖掘自身情感;
  他唱自己寫的歌是江郎才盡,因為他唱不了別人寫的歌;
  他唱別人寫的歌也是江郎才盡,因為他寫不出新東西;
  他又跳又唱又拍MV(<<you rock my world>>)是江郎才盡,因為他都跳了唱了30多年還是這一套;
  他只唱不跳了(<<cry>>, <<you are my life>>)還是江郎才盡,因為他已經不會跳舞了。。。。。。
夠了。

  為什麼這些樂評人都這麼迫不及待地要說他江郎才盡呢?其實恰恰相反,在他漫長的演藝生涯中,他的才華始終令他的前輩、同輩和晚輩嘆服。那些樂評人爭先恐後的原因,一是因為MJ樹大招風,有著史上最暢銷專輯的歌手,哪個樂評人不想評論一把呢?想當年,蘇東坡走黴運的時候,批評他什麼的都有。偏偏有個書生拼命批評他的詞寫得不好。別人問他為什麼,他說自己沒別的方法青史留名,希望後代的讀書人至少會因為他批評過蘇東坡的才華而記得他。他果然因此而被歷史記錄了(但是我忘了他的名字)。
 
 二是因為踩MJ幾腳是安全的遊戲,MJ不會反駁。他或許已經過了在乎樂評人的階段,或許即使傷心也只是默默承受。三是說他好不如說他壞。他是有案底的人(雖然庭外和解了),早已被小報描繪成怪物,這時站出來說他如何有才華,音樂做得如何好,是要承受壓力的。相反,站在岸上對落水的人冷嘲幾句:“誰讓你走路不看看清楚?”不費吹灰之力。他們也許是嫉妒MJ的才華,也許只是習慣性地踩他幾腳。直到他們突然發現,已經沒得踩了,才開始悼念這個時代失去了一個多麼有才華的表演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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