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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05

90000美元的黑皮鞋搭配鑲滿水晶的白襪子,誰也不敢說它土



作者:杜紹斐    2017-08-29

熟悉杜少的都知道,我是一個白襪子的堅決反對者。

在很多人說白襪子已經越來越潮的今天,我也曾努力去接受這種新觀點。很遺憾,我失敗了,我依然無法欣賞中國人穿上這款神器。如果今天你問我對白襪子的觀點,我還是那些話:

「中國男人穿白襪子就是土。毀掉一雙5000塊皮鞋最好的方法,就是穿一雙白襪子。男人最有效的避孕手段,就是穿白襪子。」

這世界上,只有一個人有資格穿白襪子,他叫Michael Jackson。



多數人都不知道,Michael Jackson的白襪子+黑皮鞋的搭配,其實暗藏很多秘密。
今天杜少就想好好分析一下:憑什麼同樣是白襪子配黑皮鞋,MJ穿就是帥,別人穿就是土鼈。



曾有一段時間,白襪子配黑皮鞋,就像現在的黑色闊腿褲配雙白椰子一樣潮。

在上世紀五、六十年代的美國,只要你把腳上的黑皮鞋擦得亮到反光,再配上一雙潔白如雪的白襪子,你就是當時的Party Animal。

最典型的案例就是當時的Swagga之王:「Elvis Presley - 貓王」

受他的影響,那時所有愛跳舞的孩子,全都穿白襪子配黑皮鞋,包括剛出生的MJ。



所有流行的事物,只要街上有1/3以上的人穿著,就會立即從神壇跌落。

到了70年代的美國,穿白襪子配黑皮鞋已經變成土鼈的象徵,只有從德克薩斯來的村炮才這麼穿。

結果,年輕的MJ仍在堅持用這樣的裝扮練習他的舞步。

當時在同一個組合「Jackson 5」裡的親哥哥甚至直接對MJ的白襪子+黑皮鞋表達了不滿:「你要是再這樣土下去,我就退團!」

 

MJ不服,他偏偏要打破這個時尚界的怪圈,他就是要穿當時最土的白襪子配黑皮鞋。

在自己的自傳「月球漫步」中,他這樣提到:「只要是時尚禁忌的東西,我都會去嘗試。」
在MJ的整個人生,他都穿著白襪子配黑皮鞋。



1979年,從「Jackson 5」單飛後,17歲的MJ發佈了自己首張個人專輯:「Off The Wall」。

專輯封面上那雙白襪子,發出的白光直射你的靈魂。



1982年,史上最成功的MV:「Thriller」發佈,這張專輯銷量高達6500萬張,創下全球唱片銷量紀錄,MJ開始成為美國人民心中的流行巨星。

MV中,穿著紅皮衣的MJ用鬼畜般的舞步告訴世人,即使是僵屍,也必須穿白襪子配黑皮鞋。




1983年,加利福尼亞的帕薩迪納,在現場表演新歌「Billie Jean」的MJ,第一次在世人面前展示了自己的太空步。

至此,白襪子配黑皮鞋的穿著,再加上對抗地心引力的太空舞步,MJ開始登上神壇。



在此之後的一系列經典作品中,這位元流行樂之神有過各種堪稱經典的打扮,但唯一不變的,就是腳下的白襪子和黑皮鞋。

1987年發行的「Smooth Criminal」,MJ穿上白色西服套裝,戴上白色Fedora帽,穿著白襪子和黑皮鞋,展示了前傾45°的狂霸酷炫diao炸天舞步。

當時,全世界都炸了。





1995年的MTV頒獎典禮中,一身黑套裝的MJ穿著白襪子黑皮鞋在現場表演了「Dangerous」,這是杜少我見過最帥的舞蹈,沒有之一。



從那一天起,「一直被模仿,從未被超越」這句話開始出現,只能用來形容MJ。

再也沒有人敢嘲笑白襪子和黑皮鞋的搭配,因為沒有人敢嘲笑MJ。




對於自己腳上的白襪子配黑皮鞋,MJ對此也有過解釋:「我想讓人們把注意力都放在我的舞步上,白色和黑色可以造成鮮明的反差。」

這一套被流行樂之神穿過的白襪子和黑皮鞋,賣得可不便宜。

為了能讓人們更加注意自己的雙腳,MJ特地在白襪子上鑲滿了施華洛世奇的水晶。

如今這雙被MJ穿過的白襪子,估價已經高至5000美金。



至於MJ腳上的黑皮鞋,一直都是Florsheim廠商生產的「Penny Loafer - 便士樂福鞋」。

MJ從小就穿這個廠商的樂福鞋跳舞,他認為只有黑色的便士樂福鞋,才能讓自己進入最舒適的狀態,跳出最酷炫的舞步。

這雙已經被跳爛的樂福鞋,已被拍出了90000美金的天價。



其實MJ不止在鞋子和襪子的搭配上,挑戰著時尚的審美,就連他的衣服,在他身上就是帥,而在別人身上就是變態。

MJ酷愛綁滿金屬綁帶的緊身皮衣。

早在1987年發行的「BAD」裡,MJ就是一套黑色皮衣捆綁造型,在當時那個年代,如果一個男人穿一身綁滿皮帶的緊身皮衣皮褲上街,可能直接就會被員警按在引擎蓋上。



MJ還是制服控。

他酷愛制服,而且還是法國拿破崙時代的浮誇軍裝風格。這種浮誇的制服,現在可能只會出現在情趣用品店中。

但MJ直接穿著浮誇制服,戴著墨鏡去見雷根,而且在氣場上完全不輸這位美國總統。



MJ還內褲外穿。

能內褲外穿的,除了超人,也就只有MJ了。別人內褲外穿是變態,但MJ內褲外穿卻性感到爆。

1992年MJ在羅馬尼亞舉辦了一場演唱會,內褲外穿的他吸引了7萬名觀眾。

這場演唱會,他用一條外穿的黃金內褲共帥暈了5000人,還有6人因為人群太狂躁而缺氧死亡。



 在Michael Jackson面前,沒人還能堅持自己對時尚的認識。

他穿緊身皮褲黃金內褲做著抓襠動作就不變態,穿白色襪子配黑色皮鞋就不土。

有的人就是足夠強大,強大到讓你懷疑自己的審美觀。



我記得2009年那個夏天,我還在想著如何攢夠一張機票錢,去倫敦看Michael Jackson的「This is it」演唱會。

但6月26日清晨,剛通宵喝完酒的我在手機上看到了他逝世的新聞。

那個早晨我獨自去樓下吃了碗清湯麵,然後打電話辭掉了2份兼職。回家後看了看新聞,很多人穿著MJ標誌性的白襪子+黑皮鞋集體紀念他。

一項所謂的時尚禁忌,卻被他變成了獨有的「偉大象徵」。

世界上偉大的人很多,但真正能改變別人的人很少,MJ就是其中之一。

今天是8月29日,Michael Jackson的生日。

像Michael Jackson這種人,我不會紀念他的死亡,只會紀念他的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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